陪你回家的女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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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十年前你暗恋的男孩,此时此刻从天而降正坐在你对面。眉目清洌,棱角依然透出当年你思慕的气息。仿佛倒流时间,一切都没变换。你仍是偷偷暗恋学长的女孩。你该做什么?你会做什么?

——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故事,即是已故的事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采访前,我万万想不到时隔十年,再遇见他。他穿格子衬衣,脸上泛出几颗调皮青春痘,跳跃着告诉我,他并不是二十七岁的男人,而是十年前那个背红色书包,走路飞快的葱茏少年。

而我,也瞬间变回悄悄陪他回家的女孩。

他十七岁,我十四岁。青春正浓,成长正酣。我年少时的怪异,让我喜欢起人来也不安分。

我不像班花H那样喜欢数学成绩极好的W,我不像闺蜜T那样喜欢投篮很准的Z,我不像同桌Y那样喜欢打架永不认输的C。我喜欢他。只是在短暂一瞥后,喜欢上他背红书包的模样,喜欢上他走路飞快看不清眉目的模样。这种喜欢,无望又英明。我从不打听他叫什么名字,也不写稚嫩的情书给他。我的喜欢,只是在偶然发现他居住的小院在我家附近后,变成悄悄陪他回家的女孩。

他读高三,我念高一。他放学时间不定,我老师也爱拖堂不下课。我常坐在教室,听沸腾楼道里各种雀跃之声,猜想他是不是已独自行走在路上。而更多时候,我会在下课铃一响,以最快速度冲出教室,探出头看对面楼教室有没有跑出一个背醒目红书包的男孩。

当他出现,我又急切又害羞,小跑下楼,随后迅速平息心跳,假装悠然,悄悄跟在他身后。他自然是不认识我的,不出意外是不会发现我的存在。他,飞一般快速走路,一个人走在拥挤人潮里,笔直地挺着背脊,以不近情理的惊人速度,从学校往家迅速移动。他右手偶尔紧揪着书包的带子,校服拉的紧紧的,从不被风撩起,像长了透明的翅膀,畅快又孤独。我跟不上他的脚步,倘若不跑,总不知不觉被他甩下很远。所以,我渐渐习惯了走两步跑三步,恐他发现,我就过个马路到街对面,与他隔着街,并肩行走。快到家时,我开始奔跑,用跑八百米第一的速度,奔上院子的高坡,奔上高楼,只为了远眺他快步走进家门的身影。这多看他的2分钟,足够让我窃喜很久,甚至忘记因跑太快而喘不上气的心。而当我跑上楼,却仍因太慢而错过他身影后,失落能弥漫我整天的空气。瞧,多么微不足道的陪伴。

我的羞怯和不合群让朋友们恼火,她们开始做出很多努力激励我,向喜欢的他,告白。她们跟我说,学会与喜欢的男孩相识交谈,也是生活的一部分。但我依然只是默默跟在他身后。

我也曾想过要如何跟他搭话。但不管怎样,那一步实在太漫长,我笃定迈不过。不过这样也好。我只是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女孩。也幻想能与他不期而遇。听他说,“真巧!我一直在寻找你。”然后我们坐在长椅上,静静相望,百谈不厌。而现实是,我们早已各奔东西。那时,我提笔涂写,老来多健忘,唯不忘相思。而如今,我的记忆委实过于微弱,念想早不似十年前那般清晰。我已然不再想念,不再心荡神迷,不再情怀难抑。若不是此时此刻,他正坐在我面前,我早已忘了他的容颜。

只有这年少时的喜欢,一直盘踞在脑海里。

有些人,一辈子注定不会在一起,但感情却能藏在心里,守一辈子。

“你好。”

“你好吗?”

“我们认识?”

“让我想想——”我假装陷入沉思。

随即,朝他会心微笑,然后摇摇头。

这些都是好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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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恩彩
    恩彩 2011年10月30日 上午12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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